山東政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發(fā)布時間:2023-09-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山東政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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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政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正文

一、學校概況
山東政法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濟南,是山東省獨立設置的以法學教育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國政法大學“立格聯(lián)盟”成員單位。學校于1955年創(chuàng)立,歷經68年耕耘不輟,現(xiàn)已發(fā)展成為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及法律碩士、專科和留學生教育;以法學為特色和優(yōu)勢,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多學科的普通本科高校。學校構建起“以法學為重點建設學科,以應用經濟學、新聞傳播學、公共管理為培育建設學科,以網絡空間安全、外國語言文學為扶持儲備學科”的“132”學科專業(yè)體系。法學、監(jiān)獄學專業(yè)為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學報《政法論叢》是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CSSCI來源期刊。學校自2012年開始培養(yǎng)法律碩士,現(xiàn)有理論導師80余人,實踐導師140余人,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習(Learning)能力、學術(Academic)能力和職業(yè)(Working)能力,形成特色鮮明的“雙導師-LAW”模式。
二、培養(yǎng)目標
以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人才需求為目標,為立法、司法、監(jiān)察、行政執(zhí)法、法律服務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領域培養(yǎng)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明確的社會責任、濃厚的家國情懷、扎實的專業(yè)素養(yǎng)、嫻熟的職業(yè)技能四位一體的高層次應用型法治人才?;疽螅赫莆振R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yè)倫理原則,恪守法律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yè)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習慣、法律方法和職業(yè)技術;能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職業(yè)實務工作的能力,達到法律職業(yè)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三、招生專業(yè)、學制及計劃
(一)我校2024年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分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兩種類別招生,法律碩士(法學)學制2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3年。
(二)我校2024年擬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135人,其中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6人。實際招生人數(shù)將根據(jù)國家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上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還需滿足以下條件:進修法學專業(yè)主干課程6門以上(含6門)且成績優(yōu)秀(須提交成績單),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2篇與法學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五、報名方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時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將認證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核驗,逾期不再辦理。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8)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以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具體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jù)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初試科目與方式
全國統(tǒng)一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法律碩士綜合。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七、加分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復試
(一)我校復試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的一區(qū)分數(shù)線執(zhí)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另行公布。
(二)我校復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4月初,具體時間、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及擬錄取名單等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sdupsl.edu.cn/)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為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九、體檢
新生入學時體檢,具體要求與時間另行通知。根據(jù)《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調劑
(一)如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在符合國家調劑政策及我校復試要求的前提下,考生可報名調劑我校參加復試。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線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我校的缺額信息并根據(jù)自己的成績填報調劑志愿。
(二)接受考生調劑的要求與流程等詳見我校2024年法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十一、錄取
(一)根據(jù)我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試成績(含初試與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應屆本科畢業(yè)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十二、學費
根據(jù)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關于明確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魯發(fā)改成本[2022]733號)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上級文件如有變動,以新的文件規(guī)定為準。
十三、獎(助)學金
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享受下列獎學金、助學金。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相關規(guī)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評選。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00元/生。
2.學業(yè)獎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chuàng)新、積極進取,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根據(jù)財政部 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19號)文,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用于獎勵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根據(jù)研究生學習、科研、實踐活動等方面成績,每學年按照全日制研究生50%的比例進行評定,分為三個等次,分別為8000元、6000元、4000元。
3.勵學獎學金
為鼓勵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學校特設立研究生“勵學”獎學金,覆蓋全體全日制研究生,每年3000元,按月發(fā)放。
(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蓋率100%,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發(fā)放。
2.“三助”崗位助學金
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助學金,參加“三助”服務崗位的研究生,其資助標準為每月300元。
   十四、研究生校區(qū)地理位置及住宿情況
我校研究生校區(qū)在教育大廈(濟南市歷山路49號),位置優(yōu)越,交通便利,南眺千佛山,西鄰大明湖;研究生宿舍為四人間,宿舍內有空調和獨立衛(wèi)浴,樓內各區(qū)域實現(xiàn)校園網全覆蓋。
   十五、違規(guī)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六、其他
(一)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的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和電話:劉老師 (0531)88599853,楊老師 (0531)88599732
電子郵箱:sdzfyjs@163.com
網站: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sdups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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