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8:3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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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2:
根據《關于做好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1〕2 號)、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 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 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相關規(guī)定及教 育部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視頻會議要求,為做好我 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 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 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 缺毋濫的原則,提升碩士研究生人才選拔質量;加強監(jiān)督管理, 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平穩(wěn)有序;穩(wěn)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復試工作。
二、復試組織管理
(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一、復試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 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 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 缺毋濫的原則,提升碩士研究生人才選拔質量;加強監(jiān)督管理, 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平穩(wěn)有序;穩(wěn)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復試工作。
二、復試組織管理
(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分管紀檢監(jiān)察
工作的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黨政辦、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宣傳部、
后勤處、信息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學院主要負責人
職責:組織領導、統(tǒng)籌協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學校紀委書記
成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全面監(jiān)督、檢查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由后勤處負責,全面負責學校疫情的預防管控、科普宣傳、 監(jiān)管協調、輿情監(jiān)控、信息報送及應急處置工作,詳見《湖南 理工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方案》(湖 理工政發(fā)〔2020〕1 號)。
4.研究生院
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并在學校新型冠狀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 “防控 辦”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分管紀檢監(jiān)察
工作的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黨政辦、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宣傳部、
后勤處、信息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學院主要負責人
職責:組織領導、統(tǒng)籌協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長:學校紀委書記
成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全面監(jiān)督、檢查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由后勤處負責,全面負責學校疫情的預防管控、科普宣傳、 監(jiān)管協調、輿情監(jiān)控、信息報送及應急處置工作,詳見《湖南 理工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方案》(湖 理工政發(fā)〔2020〕1 號)。
4.研究生院
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并在學校新型冠狀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 “防控 辦”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5.技術保障小組
由研究生院、信息中心、 中國移動公司和學院專門人員等 組成,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要的軟硬件條件,掌握軟件操作 流程,培訓復試教師,開展網絡復試演練,負責網絡安全穩(wěn)定, 及時處理復試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6.輿情監(jiān)測小組
由宣傳部等人員組成,負責考生、家長、社會群體等關切 熱點問題的監(jiān)測和掌握。
( 二)學院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學院黨委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
成員: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 和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監(jiān)督小組,組員 由副書記和紀檢委員等人組成,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
監(jiān)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各學院復試前將監(jiān)督小組名單、復試后將監(jiān)督總結材料上報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和研究生院備案。
由研究生院、信息中心、 中國移動公司和學院專門人員等 組成,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要的軟硬件條件,掌握軟件操作 流程,培訓復試教師,開展網絡復試演練,負責網絡安全穩(wěn)定, 及時處理復試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6.輿情監(jiān)測小組
由宣傳部等人員組成,負責考生、家長、社會群體等關切 熱點問題的監(jiān)測和掌握。
( 二)學院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學院黨委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
成員: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 和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監(jiān)督小組,組員 由副書記和紀檢委員等人組成,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
監(jiān)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各學院復試前將監(jiān)督小組名單、復試后將監(jiān)督總結材料上報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和研究生院備案。
3.學院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
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 職稱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擔任。 同時 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復試基本條件
( 一)我校會計專碩(MPAcc)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 求為:總分≥ 185 分,英語≥46 分,聯考綜合≥92 分。
( 二)其他學科專業(yè)均執(zhí)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 年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最低 分數要求(A 類地區(qū)國家分數線)??忌柽_到本人第一志愿所 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湖南理工學院 2021 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 三)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的考生,我校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yōu)椋簡慰疲?nbsp;總分 =100 分)不低于 17 分,單科( 總分=150)不低于 80,單科( 總 分=300 分)不低于 180 分。初試總分( 總分 500 分)不低于 225 分。
( 四)對初試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 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 申請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破格復試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 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的復試工作。 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 職稱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擔任。 同時 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復試基本條件
( 一)我校會計專碩(MPAcc)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 求為:總分≥ 185 分,英語≥46 分,聯考綜合≥92 分。
( 二)其他學科專業(yè)均執(zhí)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 年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最低 分數要求(A 類地區(qū)國家分數線)??忌柽_到本人第一志愿所 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湖南理工學院 2021 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 三)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的考生,我校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yōu)椋簡慰疲?nbsp;總分 =100 分)不低于 17 分,單科( 總分=150)不低于 80,單科( 總 分=300 分)不低于 180 分。初試總分( 總分 500 分)不低于 225 分。
( 四)對初試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 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 申請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破格復試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 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yè)不得進行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工作嚴格按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 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 操作程序詳見我校 2021 年破格復試公告。
( 五)各學院根據國家復試分數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生 源情況和學科專業(yè)特點,可向上調整復試分數線。復試實行差 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的 120%。
四、調劑
(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 本要求》規(guī)定的A 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 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 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 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 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 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五)各學院根據國家復試分數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生 源情況和學科專業(yè)特點,可向上調整復試分數線。復試實行差 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的 120%。
四、調劑
(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 本要求》規(guī)定的A 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 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 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 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 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 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 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 理、會計、 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 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 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 7 個專業(yè)。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 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 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接收調劑考生以在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 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9.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 同一專業(yè),且初試科 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在符合各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 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 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10.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但初試科目 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 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 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 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yè)相關度 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我校預計于 3 月 26 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 調劑信息并開通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通時間不少于 12 小時。
2.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 “中國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
3.各學院根據調劑規(guī)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忌杓皶r查看“復 試通知”并確認。未在 24 小時內確認 “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 消復試資格。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 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 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接收調劑考生以在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 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9.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 同一專業(yè),且初試科 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在符合各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 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 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10.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但初試科目 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 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 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 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yè)相關度 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我校預計于 3 月 26 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布 調劑信息并開通調劑系統(tǒng),每次開通時間不少于 12 小時。
2.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 “中國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提交調劑志愿。
3.各學院根據調劑規(guī)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忌杓皶r查看“復 試通知”并確認。未在 24 小時內確認 “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 消復試資格。
4.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各學院上報的復 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 過后,在調劑系統(tǒng)里給學生發(fā)送 “待錄取”通知。被 “待錄取” 的考生需在 12 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待錄取名單進行終審,如不 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安排
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要求。
( 一)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于 2021 年 4 月 1 日開始,一志愿復試 和調劑復試同時進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時間、地點、 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 布的復試工作方案為準。
( 二)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 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忌柙趶驮嚽疤峤幌铝胁牧希?br />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照片。
2.畢業(yè)證書原件照片(應屆生為學生證)。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 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 證材料照片。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待錄取名單進行終審,如不 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安排
我校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要求。
( 一)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于 2021 年 4 月 1 日開始,一志愿復試 和調劑復試同時進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時間、地點、 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 布的復試工作方案為準。
( 二)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 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忌柙趶驮嚽疤峤幌铝胁牧希?br />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照片。
2.畢業(yè)證書原件照片(應屆生為學生證)。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 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 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yè)自考生,在提交 1、2、3 項資料后,還需提供考 籍卡( 證)照片。
5.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
生,在提交 1、2、3 項資料后,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 出現役證》原件照片。
( 三)復試方式(具體以各學院公布的為準)
為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經綜合研判, 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 展,復試采用中國移動 “云考場”平臺,具體平臺操作規(guī)程另 行通知。
對于專業(yè)技能考核不便于線上復試的學科專業(yè)(設計學、 藝術碩士和體育碩士),可以采取線下復試的方式。
( 四)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
容,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 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 正。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 口 語測試等三部分。會計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 治理論。具體為:
5.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
生,在提交 1、2、3 項資料后,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 出現役證》原件照片。
( 三)復試方式(具體以各學院公布的為準)
為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經綜合研判, 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 展,復試采用中國移動 “云考場”平臺,具體平臺操作規(guī)程另 行通知。
對于專業(yè)技能考核不便于線上復試的學科專業(yè)(設計學、 藝術碩士和體育碩士),可以采取線下復試的方式。
( 四)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
容,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 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 正。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 口 語測試等三部分。會計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 治理論。具體為:
1.專業(yè)課筆試。嚴格按照《湖南理工學院 2021 年碩士研究 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組織考試,滿分 100 分。 筆試環(huán)節(jié)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2.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 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滿分為 100 分。為充分發(fā)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一般 包括以下內容:
(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 實表現, 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 2)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 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 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 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 3)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 社會實踐( 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 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 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 100分,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 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 說能力, 由各學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言文學學院老師進行考查。
2.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 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滿分為 100 分。為充分發(fā)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一般 包括以下內容:
(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 實表現, 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 2)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 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 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 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 3)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 社會實踐( 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 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 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 100分,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 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 說能力, 由各學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言文學學院老師進行考查。
4.加試。以同等學力或跨專業(yè)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的考生, 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具體科目見 《湖南理工學院 2021 年碩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報考法律碩 士( 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加試科目考試在研究生入學后采取線下的方式進行,滿分 100 分,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會計、旅游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 100
分,考試方式由學院自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五)復試流程安排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政策制定本學 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 3 月 29 日前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審核,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方案內容應包括:組織 管理機構;復試形式(可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或現場復試的方式); 復試時間、地點;復試具體安排;復試內容;調劑要求(包括 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擬調劑人數、調劑專業(yè)要求以及初試統(tǒng) 考科目要求等)、錄取規(guī)則;疫情防控安排等內容。
2.各學院在復試 3 天前,安排專人通過組建 QQ 或微信等復 試工作群,并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加群。通過工作群做好以下 工作: ①發(fā)布復試工作通知和相關復試安排; ②進行復試和調 劑政策解讀; ③網絡復試環(huán)境培訓指導,并確保所有參加面試 的考生具備遠程面試條件; ④公布學院工作電子郵箱,要求復試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⑤體檢要求等。
加試科目考試在研究生入學后采取線下的方式進行,滿分 100 分,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會計、旅游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 100
分,考試方式由學院自定,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五)復試流程安排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政策制定本學 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 3 月 29 日前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審核,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方案內容應包括:組織 管理機構;復試形式(可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或現場復試的方式); 復試時間、地點;復試具體安排;復試內容;調劑要求(包括 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擬調劑人數、調劑專業(yè)要求以及初試統(tǒng) 考科目要求等)、錄取規(guī)則;疫情防控安排等內容。
2.各學院在復試 3 天前,安排專人通過組建 QQ 或微信等復 試工作群,并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加群。通過工作群做好以下 工作: ①發(fā)布復試工作通知和相關復試安排; ②進行復試和調 劑政策解讀; ③網絡復試環(huán)境培訓指導,并確保所有參加面試 的考生具備遠程面試條件; ④公布學院工作電子郵箱,要求復試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⑤體檢要求等。
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時,要確保通知到位,并 做好相關記錄。各學院于復試前一天完成考生資格審查,資格 審查不合格者不允許參加復試。
3.通知考生辦理復試繳費手續(xù)(復試費標準為湖南省物價 局核準的 120 元/生)。
4.各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前,應準備好復試工作的各項 材料,并做好現場錄音錄像安排。復試完后,應及時將《碩士 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評分記錄及音像資料送交研究 生院審核并統(tǒng)一保管;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由學院保 存 3 年備查。
5.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各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后, 公布擬錄取名單,在此之前,嚴禁各學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擬錄 取名單。
六、錄取
( 一)成績的計算方法
我校復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總成績= 初試總成績(換 算成百分制) × 60%+復試總成績 × 40%,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筆 試成績 × 25%+綜合面試成績 × 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5%(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除外)。
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yōu)椋簭驮嚳偝?nbsp;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 25%+專業(yè)課筆試成績 × 45%+綜合面試成績 ×2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10%。
3.通知考生辦理復試繳費手續(xù)(復試費標準為湖南省物價 局核準的 120 元/生)。
4.各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前,應準備好復試工作的各項 材料,并做好現場錄音錄像安排。復試完后,應及時將《碩士 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評分記錄及音像資料送交研究 生院審核并統(tǒng)一保管;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由學院保 存 3 年備查。
5.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各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后, 公布擬錄取名單,在此之前,嚴禁各學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擬錄 取名單。
六、錄取
( 一)成績的計算方法
我校復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總成績= 初試總成績(換 算成百分制) × 60%+復試總成績 × 40%,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筆 試成績 × 25%+綜合面試成績 × 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5%(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除外)。
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yōu)椋簭驮嚳偝?nbsp;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 25%+專業(yè)課筆試成績 × 45%+綜合面試成績 ×2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10%。
( 二)錄取規(guī)則
1.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分)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huán)節(jié)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 中舞弊者不予錄取。 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5.總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鲗W院應根據分 專業(yè)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先按總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 生,剩余指標由調劑生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總成績相同, 則依次按照初試成績、統(tǒng)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6.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在同一復試批次 內按總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取。
7.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 (含一志愿)發(fā)送待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 12 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 三)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 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 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學金。 具體辦法參考學校獎助相關文件。
1.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分)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huán)節(jié)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 中舞弊者不予錄取。 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5.總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鲗W院應根據分 專業(yè)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先按總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 生,剩余指標由調劑生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總成績相同, 則依次按照初試成績、統(tǒng)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6.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在同一復試批次 內按總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取。
7.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 (含一志愿)發(fā)送待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 12 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 三)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 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 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學金。 具體辦法參考學校獎助相關文件。
七、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與復議
(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學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 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門人員進入網 絡遠程復試系統(tǒng)平臺進行督查。
(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有關復試工作辦法、復試成績、 擬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所有擬錄 取名單都要公示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 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 三)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 申訴和 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
屬實的,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
組進行復議。監(jiān)督電話: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0730-8640142,
研招辦 0730-8809770。
( 四)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 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體檢
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階段不統(tǒng)一組織體檢??忌氃诖_認 擬錄取后 1 個星期內將個人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 二甲醫(yī)院 以上)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
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 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 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學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 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門人員進入網 絡遠程復試系統(tǒng)平臺進行督查。
(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有關復試工作辦法、復試成績、 擬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所有擬錄 取名單都要公示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 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 三)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 申訴和 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
屬實的, 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
組進行復議。監(jiān)督電話: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0730-8640142,
研招辦 0730-8809770。
( 四)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 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體檢
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階段不統(tǒng)一組織體檢??忌氃诖_認 擬錄取后 1 個星期內將個人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 二甲醫(yī)院 以上)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
九、其他事項
1.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fā)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2.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行放棄處理。
3.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 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 違紀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 33 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 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4.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湖南理工學院研究生院。
2021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依據《湖南
理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湖理工政發(fā)[2021]13號)文件精神,現將復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于2021年4月1日開始,一志愿復試和調劑
復試同時進行。調劑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3月26日,分學科專業(yè)分批次開通調劑。
二、復試方式
為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同意,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擬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展,復試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具體平臺操作規(guī)程詳見附件。
對于專業(yè)技能考核不便于線上復試的學科專業(yè)(設計學、藝術碩士和體育碩士),可以采取線下復試的方式。
三、復試內容、復試流程、復試評分及錄取辦法詳見《湖南理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四、相關要求
(一)后勤處負責復試期間學校的疫情預防管控、監(jiān)管協調、輿
情監(jiān)控、信息報送及應急處置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設計學、藝術碩士和體育碩士等學科專業(yè)現場復試的防疫指導工作,并做好與岳陽市疫情防控辦的對接,做好復試期間校園電力保障工作。
(二)保衛(wèi)處按照學校疫情防控要求,負責做好現場復試各學科專業(yè)的外校考生進校園的疫情防控問題。
(三)信息中心牽頭負責指導復試期間各學院線上網絡遠程復試的“云考場”平臺的搭建,負責維護學校網絡安全穩(wěn)定,及時協助移動公司技術人員處理復試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四)宣傳部負責復試錄取期間考生、家長、社會群體等關切熱點問題的監(jiān)測和掌握,并做好輿情的處置與報告。
(五)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應落實好復試工作的主體責任意識,統(tǒng)籌考慮,認真組織,精心實施,嚴規(guī)守律,切實做好2021年研招復試錄取工作,以及在學校疫情防控辦的指導下做好學院復試錄取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1.按要求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和學院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切實加強復試工作紀律要求,并做好復試工作業(yè)務培訓。
2.按照《湖南理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明確接收調劑的一志愿專業(yè)要求,以及初試統(tǒng)考課程要求。
3.各學院線上復試系統(tǒng)的管理員和技術員(原則上與2020年的一致),應積極主動參加移動公司組織的云考場的線上培訓和復試演練,并做好各院部參加復試的老師和考生的系統(tǒng)操作培訓。
4.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討論,嚴格按照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和復試方案中設置的調劑要求遴選符合條件的調劑考
生,組長簽字蓋章后上報研究生院審核。
5.做好參加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以及復試相關準備工作。
6.如果學院自己有條件,可向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小組報備后,在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的監(jiān)督下,做好復試環(huán)節(jié)專業(yè)課筆試科目命題、綜合面試命題和閱卷考核工作;如果學院沒有條件,可向研究生院申請使用學校命題室,具體時間協調后確定。
7.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及辦學特色合理制定綜合面試細則,充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和能力,擇優(yōu)選拔符合專業(yè)培養(yǎng)的優(yōu)質生源。
8.實行復試工作信息公布制度和監(jiān)督制度,即時有效處理復試期間的投訴和申訴,并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9.按要求做好復試材料的匯總、歸檔、上交備案工作。
附件:
1.湖南理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各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模版
3.云考場-考官使用手冊
4.云考場-考生使用手冊
5.復試相關表格
研究生院
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指南
一、復試時間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分兩批進行:
第一批為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各學院在 2020年5月13日-5月19日內完成一志愿復試;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各學院在2020年5月22日-6月30日內完成調劑復試。
復試時間、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二、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及環(huán)境要求說明
我校選用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雙機位”模式進行2020年碩士研究生遠程網絡復試,相關要求如下:
1.電腦端從正面拍攝作為“第一機位”,放置在距離本人30cm處,考生雙手擺放桌面,完整拍攝到考生雙手以上身體部位;
2.手機端攝像頭拍攝作為“第二機位”,從考生后方成45°距離本人1m處拍攝,可以拍攝到考生側面及主設備電腦全屏幕,需保證面試考官能夠從第二機位清晰看到第一機位屏幕。
雙機位示意圖
為確??忌樌麉⒓泳W絡復試,請考生準備以下軟硬件設備:
電腦1臺(或手機,配置見第二機位要求):用于復試設備(第一機位)
1.Windows版本:win7及以上;
2.CPU:Inter I3-4100U及以上;
3.內存:8G及以上;
4.網絡:下行需5Mbps、上行需2Mbps;
5.固態(tài)硬盤:可用10G及以上;
6.帶麥克風、攝像頭(準備外接麥克風、攝像頭備用);
7.若揚聲器較小,可自行配置音響(不允許使用耳機)。
手機1部:用于監(jiān)控復試環(huán)境的設備(第二機位)
1.Android 5.0以上;
2.IOS9以上(IOS系統(tǒng)5月15日上線,建議使用Android手機);
3.帶攝像頭;
4.手機支架。
瀏覽器:
使用最新版本谷歌瀏覽器(Google Chrome),不支持IE瀏覽器。
環(huán)境:
1.選擇獨立、安靜的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期間保持房間安靜和光線明亮;
3.復試期間背景必須真實,不得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背景;
4.可視范圍內不能有任何復試相關的資料。
注意事項:
1.須關閉移動設備及其他任何電子設備錄像、錄屏、音樂、鬧鐘、電話等可能影響正常復試的應用程序,不得出現其他聲音。
2.將手機屏幕鎖定設置為“永不”,避免考試期間因手機鎖屏造成第二機位無法提供視頻畫面的情況。
3.手機通話設置呼叫轉移,避免考試期間來電導致中斷。
4.請在復試前盡可能準備符合要求的設備,保證設備電量充足(手機可準備充電寶或保持充電狀態(tài))。可用設備訪問www.speedtest.cn進行有線或無線網絡測速測試(建議電腦優(yōu)先使用有線網絡),提前安裝好相關軟件;
5.根據復試時間,提前在線候場,預留充足的時間調整設備、軟件、檢查內務,按照要求調整機位;
6.無法保障網絡復試條件的考生請及時與學院聯系,申請兜底保障;
7.請務必按學院公布的時間參加模擬演練。
8.請穿著得體;面部清晰可見,頭發(fā)不可遮擋耳朵;不戴墨鏡、耳飾、帽子、口罩等。
三、參加遠程復試考生需準備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
2.資格審查所需的材料。
3.復試所需的筆和空白草稿紙。
4.學校統(tǒng)一制作A4答題紙。
5.報考學院要求準備的其他考試用品。
四、網絡遠程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忌趶驮嚽靶杼峤幌铝胁牧希?br />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照片。
2.畢業(yè)證書原件照片(應屆生為學生證)。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yè)自考生,在提交1、2、3項資料后,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提交1、2、3項資料后,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證件照片。
6.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材料(審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五、繳納復試費
復試費標準:為湖南省物價局核準的120元/生,具體繳費方式見各學院通知或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六、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
復試過程中,考生應嚴格按照以下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及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
1.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指定會議室系統(tǒng),攜帶規(guī)定的考試物品候考,并主動配合考務工作人員完成身份驗證核查、周圍環(huán)境檢查等規(guī)定程序。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關于網絡遠程考場入場、離場、打開視頻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學院復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網絡遠程復試考場及其他相關網絡遠程場所的秩序。
2.考生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啟動指定軟件或登錄指定網絡平臺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并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等。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
3.考生應選擇獨立安靜房間獨自參加網絡遠程復試。整個復試過程中,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復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入,也不允許出現其他干擾聲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復試過程中,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huán)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
4.復試過程中,考生應正對“第一機位”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雙手和面部在“第一機位”畫面中清晰可見,保證音像設備全程打開。“第二機位”須關閉移動設備通話、錄屏、外放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復試的應用程序。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fā)不可遮擋耳朵。
5.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學院有特殊規(guī)定者,以學院規(guī)定為準。
6.筆試要求考生本人獨立作答,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荚嚾炭忌璐_保耳部輪廓清晰可見,除與考官交流作答外,不允許使用接聽設備;禁止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設備查閱資料。具體考試要求、考試時間、答卷返回方式等見學院復試實施方案。
7.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忌氉杂X履行保密義務,復試中禁止錄音、錄像、直播、錄屏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對外發(fā)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
8.復試期間若遇網絡或信號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時,考生須立即聯系學院復試小組工作人員,按照工作人員安排啟動應急措施。
七、違規(guī)和復查
凡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或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其他說明
我校及相關招生學院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咨詢、申訴及監(jiān)督
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門人員進入網絡遠程復試系統(tǒng)平臺進行督查。
監(jiān)督電話:
0730-8640142 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
0730-8809770 研招辦
十、網絡遠程復試緊急情況聯系人
在復試期間,每個學院均設有一名緊急情況聯系人,請考生根據報考學院所提供信息在遇緊急情況時盡快與該聯系人取得聯系。
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規(guī)則
(二)錄取規(guī)則
1. 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分) 不予錄取。2. 會計、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
(60 分為合格)不予錄取。
3.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5. 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huán)節(jié)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6. 綜合總成績?yōu)榭忌芊癖讳浫〉幕疽罁?,各學院應根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先按綜合總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由調劑生按綜合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若綜合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初試總成績、統(tǒng)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7.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在同一復試批次內按
綜合總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取。
8.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fā)送待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fā)送后的 48 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一)成績的計算方法
我校復試綜合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總成績×40%,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1/4+綜合面試成績×1/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4(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除外)。
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yōu)椋簭驮嚳偝煽?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25%)+專業(yè)課筆試成績(45%)+綜合面試成績(2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0%)。
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內容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含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內容。同等學力或跨專業(yè)考生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會計和旅游管理專業(yè)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具體為:1. 專業(yè)課筆試。嚴格按照《湖南理工學院 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
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組織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 30分鐘,滿分 100 分。筆試環(huán)節(jié)建議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各學科專業(yè)建立題庫,通過線上隨機抽題考試。
2. 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滿分為
100 分。為充分發(fā)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3) 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 100 分,
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由各學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學院老師進行考查。
100 分。為充分發(fā)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3) 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 100 分,
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由各學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學院老師進行考查。
4. 加試。以同等學力或跨專業(yè)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具體科目見《湖南理工學院 2020 年碩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同等學力或跨專業(yè)考生加試科目的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采取線下的方式進行,滿分 100 分,成績不合格者(60 分為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 會計、旅游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
30 分鐘,滿分 100 分,采取隨機抽取題庫、線上筆試考試形式,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 心理測試
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階段不統(tǒng)一組織心理測試,新生入學時, 統(tǒng)一進行,具體安排另通知。
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方式
(三)復試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校以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對考生進行復試,復試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具體平臺操作規(guī)程另行通知2020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所需材料
(二)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忌趶驮嚽靶杼峤幌铝胁牧希?/div>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照片。
2. 畢業(yè)證書原件照片(應屆生為學生證)。
3. 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yè)自考生,在提交 1、2、3 項資料后,還需提供考籍卡
(證)照片。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提交 1、2、3 項資料后,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證件照片。
6. 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材料(審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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