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推免生的專業(yè)
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社會法學三個法學二級學科專業(yè)
二、招生名額
學院擬招生推免生47人,其中經濟法學38人,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5人,社會法學4人。學院可根據(jù)生源情況對院內各專業(yè)推免生招生人數(shù)進行統(tǒng)籌調整。
三、申請對象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能力和素質;
(二)國內高等院校獲得推薦免試生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確定的推免資格為準);
(三)前三學年的總評成績在年級本專業(yè)排名在前20%;
(四)考生外語水平需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成績不低于425分),考生參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認的外語水平測試取得相應考試等級(托福成績不低于85分,雅思成績不低于6分),視為通過外語水平資格審核。申請人為其它語種(日語、俄語、法語、德語)必須取得相應語種同等水平的合格證書,具體參見學校《各類外語等級考試水平與大學生公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六級合格水平對照表》,網址: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在其它條件相近的情況下優(yōu)先考慮接收:
1.在本科學習期間獲得相關專業(yè)的具有學術意義的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獎項,并且是個人獎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2.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物上發(fā)表過與所讀的本科專業(yè)或報讀的研究生專業(yè)有關的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并且是獨立執(zhí)筆者或第一、二作者;
四、預報名和申請材料提交
(一)凡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可于9月27日前登錄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統(tǒng)學生版(http://yjsbm.ecupl.edu.cn/yjszs_xsb/)進行推免生預報名。
(二)學院對申請者信息進行初審,確定復試名單,并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者參加復試。
(三)完成預報名后,申請者請將電子版申請材料發(fā)送至2260@ecupl.edu.cn。
1.預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的《華東政法大學招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表格無需院系和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
2.本科階段1-6學期成績單;
3.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其它語種提交相應水平證書);
4.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明;
5.與所報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五、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方式:采用線上方式
2、復試內容:復試主要考核推免生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素質,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綜合知識能力測試,外語與專業(yè)復試同時進行。
3、第一輪復試時間待定,以后續(xù)通知為準。
(1)經濟法學專業(yè)
(2)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yè)
(3)社會法學專業(yè)
六、復試接收辦法
(一)凡申請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資格后務必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按網上提示填寫報名志愿。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fā)送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申請者收到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二)若錯過我校預報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進行報名,學院將根據(jù)情況確定是否再次組織復試,屆時請留意網站通知。
(三)學院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yōu)選拔,額滿為止。
(四)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必須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學校擬于2021年5月上旬對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經全國招生工作聯(lián)合檢查通過后,6月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六)申請者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取消錄取資格。
學院聯(lián)系電話:021-57090358
聯(lián)系人:章老師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2020年9月